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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台账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委 发布时间:2016-05-05 点击数:
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各系统组织人事部门:
为认真贯彻厦委办〔2016〕20号、厦委组〔2016〕41号文件精神,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台账,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台账内容。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参照台帐目录(详见附件),统一格式、规范内容。台账的内容要尽量做到全面、完整,分类整理,方便查阅。如“三会一课”台账要有全套的签到表、会议记录;讲党课材料要有全套的学习安排表、讲课资料、影像资料存档;支部党员学习笔记等。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台帐的日常管理,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负好总责,上一级党委(党工委)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种资料台账建立到位、完整齐全。具体责任人要及时根据学习教育的推进情况,对台账进行查漏补缺,充实完善相关资料。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区、市直各系统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台帐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更加规范、扎实、有序。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将通过随机抽查、调阅材料、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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