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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准备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委 发布时间:2016-04-18 点击数:
各直属党组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2016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为使学习教育落实到基层每一个党支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抓好前期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
(1)明确整顿对象。1.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2.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3.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4.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5.党组织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群众意见大的。
(2)明确整顿要求。1.以各直属党组织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2.对摸排出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梳理突出问题,逐一分析原因、登记造册,建立电子台账(见附件1),并采取“一支一策”办法,研究制定整顿方案,提出整改措施。3.采取“选、撤、派、育”等方式,健全班子、配齐配强书记。对班子不健全的要抓紧配齐,对党组织书记空缺的要全部选配到位;对班子内部不团结,党组织书记素质差、能力弱,不能胜任现职的要尽快调整;对班子齐全,但缺乏事业心、缺少思路、工作软弱无力的,要加强教育、培训和帮带。党组织书记空缺或素质能力差而暂无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选派合适的党员干部去任职或挂职。挂钩帮扶的村居党组织存在软弱涣散问题的,由挂钩单位选派合适的党员干部挂职担任第一书记;非公企业软弱涣散党组织,可由兼职组织员、党建指导员或非公党建组织员蹲点帮扶。4.强化思想整顿和制度整顿。采取“个别谈话、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帮助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认清不足、改进提高。指导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促进协调运转、规范运作。
(3)明确时限责任。上述摸排软弱涣散党组织、配齐配强书记等工作,要在5月10日前完成,使所有基层党组织能够正常、健康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问题特别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要先整顿到位,再开展学习教育。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5月10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
二、扎实推进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
去年底,根据中央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这项工作,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组织准备。各直属党组织要继续坚持不懈抓好排查和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联系“失联”党员等工作,尽可能把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并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及时报告排查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防止党员“失联”的具体措施,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抓好基层党务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
按照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工委将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启动阶段组织各直属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进行培训(通知另行下发)。各直属党组织也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进行分层分级培训。突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具体要求为重点,提高党务骨干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能力。
在培训内容上,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我省和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我市《关于“两学一做”学习安排的具体方案》(市委组织部即将下发),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任务安排表》(见附件2)等为主要内容,指导基层吃透上级精神;以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委组〔2015〕185号)为依据,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为开展“两学一做”打好基础;各直属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将其他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材料一并纳入。
在培训方式上,主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辅导等方式。各直属党组织(特别是党员人数较多的大党委)可采取先培训业务骨干,再由业务骨干负责培训辅导等形式。
在培训组织上,各直属党组织要分级分层负责对所辖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其他党务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做到全覆盖。
各直属党组织总体培训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处备案,整个培训工作在5月10日前完成。
上述三项工作,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市直机关工委将配合市委组织部适时组织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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