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交通研究中心和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规范《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通过市质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于2015年12月1日发布, 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规范共分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引系统、路内停车泊位、信号灯、安全设施等六部分。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我院与共同起草单位结合厦门实际,经过多次研讨、修订,运用标准化的方法全面规范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规划、设计、生产和安装等各个环节,对统一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有效指导全市各道路建设单位的统筹协调,全面提升交通安全、效率与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作为我市标准化工作专业技术机构,将继续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