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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标研院改革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制度
信息来源: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4-05-27 点击数:

  为贯彻厦门市委、市政府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市标准化研究院通过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本着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效能的原则,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停止各类组织机构代码年度验证,改为年度网上报告制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不再加盖年检章和加贴年度验证标识。

  该制度实施后,全市24.4万家各类组织机构可登陆市质监局网站、市标准化研究院网站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通过“厦门市组织机构代码网上服务平台”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中的机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信息进行维护(作“变更与否”的声明)和自助申报,并生成年度报告书。整个流程简单明了,办事人员仅需30秒时间,即可完成年度报告。对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加贴年检标志的,各机构仍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代码窗口现场进行办理。

  这是继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实现“当场办结”后的又一改革举措,该制度实施后,各类组织机构在证书4年有效期内,无需再到窗口现场办理,方便了办事群众,减轻了企业负担。

  此外,今年初,市标研院为了配合市政府审改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方便办事群众,将组织机构代码办证、年检登记备案权限下放到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及象屿保税区等5个行政区,在各区政务中心设立组织机构代码业务代办点,同步受理各区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机构的代码办证和年报业务,办理时限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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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组织机构赋予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也可以理解为单位的“身份证”。采用的是审核登记制度,在国家代码管理中心协调下遵循统一政策、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规划计划、统一方法步骤的原则开展代码登记工作,实行唯一性标识管理。

  二、组织机构代码的作用

  我国政府提出了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组织机构代码作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唯一性识别码,为政府各部门加强行政管理,监督各组织机构的社会经济行为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为自动化管理和信息交换提供技术保证,为完善我国监督管理体系,发挥整体效能建立了技术基础。

  目前,组织机构代码技术在公安、税务、财政、人行、海关、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中得到广泛应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规范公共秩序、加强经济监管、预防经济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我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基本情况

  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我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市标准化研究院加挂的厦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是国家设置的46个中心之一,建有独立完善的数据更新维护保障机制,采集的数据是厦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团机构信息,主要为本辖区内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服务。目前,我市累计审核发放了24.4万家组织机构代码证,仅2013年新办及换证(4年一换)近5.5万家,年审6.9万家,(清理废置2644家),全年接待办证人数近12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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