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促进本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文明素质的提高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本院创建文明单位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在推进厦门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做贡献、立新功。现就本院深入开展第十二届(2010-2011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出如下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海西建设,以共建文明和谐海西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各种形式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把践行“福建精神”作为落实《纲要》的具体行动,领会“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凝聚力量。以为民惠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争当人民满意员工”为重点,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通过树立“笃信、超越”核心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敢于否定,敢于创新思维,突破自我。明确清晰的文明创建方向,坚持“做文明人、行标准事”,使职工的行为既符合文明的规范,又符合道德的标准。做到政治坚定、干事廉洁、遵纪守法、明礼诚信、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服务优质、奉献社会、和谐发展。在参与海西建设过程中展现标准化工作者风采,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化技术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积极有效履职,主动融入海西建设,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努力使创建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在服务大局中深化,在服务大局中提高,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开拓创新,持续运作。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往创建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着力在拓展思路、充实内容、改进方法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创建活动工作形式、手段和载体,善于总结特色创建经验,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呈现新面貌。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提升。实事求是,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把创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等三个文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体现各自特色和亮点,找准创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整体提升。 三、主要目标 (一)领导班子坚强,创建工作扎实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协调、作风民主的领导班子,加强对文明建设的领导。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明确各部门创建职责,相互配合,任务落实,提高职工参与意识,动员工、青、妇全员投入,扎实开展各类基础创建活动。 (二)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主动融入,有效履职,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全力抓好标准研究与服务、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等重点工作,保持各项重点业务在全国前六位。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开拓创新,推进业务发展。单位综合性及单项工作在全国、全省、全市评比中,力求有显著成绩。 (三)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模范作用好。加强单位文化建设,树立“笃信超越”核心理念。积极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重视培养和宣传单位先进典型。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风。以人为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内部团结,队伍稳定,风正气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实践活动,坚持诚实守信,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诚信被投诉现象。 (四)民主管理落实,工作氛围和谐 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执政为民。实行政务公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加强民主管理,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提高职工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参与构建“平安厦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健全安全防范网络,保证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无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无发生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黄赌毒”和邪教活动。 (五)工作环境优美,文体卫生先进 建设学习型单位,重视干部职工的素质与能力建设,实施继续教育计划,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员工素质拓展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文体设施、场地和器材利用率。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功能作用。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健全卫生管理评比制度,做到办公场所整洁卫生,工作环境绿化美化,无脏乱差现象。做到卫生防疫、职工保健和单位环保工作达标,无污染事故发生。 (六)特色创建突出,活动效果明显 认真总结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经验,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体现科研单位特点的特色创建活动,在拓展思路、充实内容、改进方法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形式、手段和载体;积极落实上级创建部署,提高执行力,促进新一届创建活动取得更明显成效。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福建精神”的宣传教育,加强对福建质监人精神风貌的归纳提炼和宣传,持续推进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党史国情、改革开放和形势政策教育,进一步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愿景。继续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认真执行公民道德规范。 2.加强单位文化建设,树立“笃信超越”核心理念,增强凝聚力。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规范,诚实守信。敢于否定,敢于创新思维,突破自我。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社会组织等“七进”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荣、贪耻”观念,促进“风正气顺、人和业兴”局面的巩固和发展。 3.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民族精神。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利用每年春节、清明、端午、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等节日,突出文化内涵,宣传节日知识、节日习俗,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认知、继承、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通过抓好各节日的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 1.抓好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工作环境四个重点环节工作。着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各类人员文明礼仪行为规范体系,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人际交往、交通出行中遵守则、讲公德、守秩序,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积极为企业举办各种免费服务,开展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公民执行标准意识。着力抓好家园意识和环保理念的培育,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生活中讲究卫生、植绿护绿、节能减排,努力提升环境质量,提高健康水平。 2.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主题活动。巩固警民共建,社区共建活动,积极开展与困难家庭、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及送温暖、献爱心、金秋助学、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公益活动,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 (三)紧紧围绕发展抓创建,不断营造奉献海西建设的良好氛围 1.将创建活动与立足岗位、奉献“海西”建设相结合。紧扣“围绕大局做贡献”、“为海西建设建功立业”主题,举办各种主题演讲会、专题报告会、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创新、课题研发、专题调研等活动,深化教育,凝聚力量,提高能力,有效履职,搭建平台,建功立业。 2.将创建活动与转变单位作风、树立单位良好形象相结合。严格单位公务纪律,认真解决在公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单位,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3.将创建活动与加强单位环境建设相结合。加强单位大院的环境整治,优美环境,完善设施。做到办公室整洁明亮,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四)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坚持以“做文明人,行标准事”为主线,以创建“青年文明号”、“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号”为载体,通过开展职工小家创建、和谐社区创建、标准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将创先争优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争创“先进职工之家”、“五好家庭”、“巾帼文明岗”、“文明安全小区”。引导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使创建工作在不断的创新中获得新的动力,在职工的积极参与中造就新的活力,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努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省级文明单位良好形象 巩固机关效能建设成果,继续健全行业服务规范,公开办证流程与收费标准,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规定。坚持每个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整齐着装、礼貌待客、文明用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热诚服务,按章办事,遵守岗位守则,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缩短办事时限。通过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升市级文明单位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规划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下设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完善的创建规划,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将创建工作摆上院部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文明创建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检查考核落实各项创建目标,务必做到议题突出,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并按创建活动要求加大经费投入,做到年年递增,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健全管理,完善机制 建立文明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一级对一级负责,切实抓好创建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创建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在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分解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将创建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中,纳入单位评先评优工作考核中,与年终奖励挂钩,对评上文明科室和个人予以专项奖励,以激发创建积极性。同时,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工作档案制度,确保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总结经验,提高质量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加强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深入调研,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成效。完善机制,丰富载体,深化内涵,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努力提高创建质量,使新一届创建工作有新的突破。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送创建活动信息,宣传、交流创建经验。结合实际,在创特色求实效上下功夫,力求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上取得新突破。 (四)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本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在创建过程中要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对创建目标任务筹划、重大问题决策、工作制度确定、重点问题处理、工作进度督查、资金投入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要加大投入,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互相配合,使创建有规划,经费有投入,平时有检查,活动有成效。 全院干部职工务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本规划精神和相关要求,凝心聚力将我院创建第十三届市级文明单位活动推向更高层次,为实现新一轮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厦门标准化研究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