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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正「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回收销毁处理办法」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时间:2026-02-03 点击数:

   2026年2月3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2254号公告,修正「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回收销毁处理办法」。 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 修正并增订责任厂商应建立常态编组及其负责之事项。(修正条文第二条)
 
  二、 修正并增订回收销毁计画应包含之项目及保存方式。(修正条文第三条)
 
  三、 增订责任厂商对回收产品及其库存品之置放,应与其他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有效区隔并明显标示。(修正条文第四条)
 
  四、 修正及增订报告回收进度之方式及频率。(修正条文第五条)
 
  五、 增订电子通知方式之规定。(修正条文第六条)
 
  六、 修正并增订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监督责任厂商执行回收销毁作业之事项。(修正条文第八条)
 
  七、 增订回收销毁纪录之保存年限。(修正条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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