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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
信息来源: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3-01-11 点击数:

   2023年1月1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事务主管部门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3439号通知,修订《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该标准主要修订以下条款:(1)塑料制食品容器及包装经回收后 ,不得再次重复包装食品贩卖;(2)食品器具 、容器或包装不得有不良变色 、异臭 、异味 、污染 、发霉 、含有异物或纤维剥落;(3)专供三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食品器具、容器,不得添加邻苯二甲酸二 (2-乙基己基) 酯 (DEH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DNO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及邻苯二甲酸丁苯甲酯 (BBP) 四种塑化剂;(4)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双酚A (Bisphenol A) 的塑料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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