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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制订食品原料鱼油的使用限制
信息来源: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0-12-28 点击数:
2020年12月28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91303723号公告,制订《食品原料鱼油的使用限制》。具体内容包括:
1. 鱼油原料的来源必须为传统可供食用鱼类;
2. 作为一般食品原料时,每日食用量以所含EPA及DHA总量计,为2克以下;
3. 供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使用的鱼油,其每日食用量以EA及DHA总量计,为5克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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