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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正濒临绝种动植物附表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20-01-09 点击数:

   2020年1月9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发布经贸字第10904600003号函,公告修正《濒临绝种动植物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除附表二中所列物种白乳(海)参、黄乳海参、黑乳(海)参、惠氏海参(黑猪婆参)及椿属(新热带群族)自2020年8月28日起生效,附表三种所列物种香椿属植物(玻利维亚、巴西)等自2020年8月28日删除。其余所列物种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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