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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制定关于食用盐的标示规定
信息来源:厦门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9-09-05 点击数:

  2019年7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事务主管部门发布卫授食字第1081301596号公告,拟制定关于食用盐的标示规定,即市售包装食用盐的食品添加剂中如果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钾-40,应在显著位置添加警示语“本产品含天然放射性物质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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