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61301549号公告,《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与脂肪抹酱之品名及标示规定》及《包装奶精产品之品名标示规定》将自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产制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