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两岸交流互动 > 两岸标准信息动态
台湾地区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与脂肪抹酱和奶精标示规定自2017年7月1日生效
信息来源: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7-06-15 点击数:

  2017年6月21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FDA食字第1061301549号公告,《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与脂肪抹酱之品名及标示规定》及《包装奶精产品之品名标示规定》将自2017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产制日期为准)。

【关闭页面】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