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两岸交流互动 > 两岸标准信息
台湾芥菜品种试验检定方法5月24日生效
信息来源: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3-06-11 点击数:

  2013年5月24日,台湾地区“农业委员会”发布农粮字第1021049188号令,订定发布“芥菜品种试验检定方法”全文11点,并自即日生效。主要内容是品种栽培试验性状检定的要项:

  (一)栽植时期:一般播种适期在每年九至十一月,根用及茎用芥菜播种适期在每年十月下旬。检定机构参考新品种说明书提供的栽培适期决定。

  (二)检定材料:品种权申请人或品种权人依性状检定机构指定的时间,提供性状检定所需的种子,供检定人员调查,提供种子数量不得少于10克。发芽率不得低于CNS标准(即80%)的规定,且非经检定机构同意或指定,不得经任何药剂或化学物品的处理。

  (三)试验设计:每一检定机构栽培观察总植株数为四十株以上,分为二个以上重复;如在温室中栽培观察,植株数可减半。检定试验方法采用完全逢机或逢机完全区集设计,且须栽植对照品种。

  (四)性状检定观察植株的栽培管理操作,应参考新品种说明书提供的栽培管理操作说明,以维持植株正常生长。

  (五)对于叶性状的观察记录,应于植株成长时的叶为之;对于花性状的观察记录,应于植株开花时的花为之;对于植株性状的观察记录,应于植株生育达市场消费标准时为之。

  试验期间以完成二个生长季的试验观察检定为原则。必要时,可由检定机构提经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决定延长。性状调查表应依芥菜品种性状表(附件)所列规定办理。

【关闭页面】 【打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