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欧盟通过WTO发布TBT通报信息G/TBT/N/EU/1203,公布(EU)2022/1616号再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修订草案,拟对食品接触再生塑料的合规文件、注册管理、进口通关及生产追溯作出重大调整。该草案虽未正式通过,但预计将在未来数月内生效,且过渡期较短(3~6个月),过渡期后,所有新生产/进口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新规,否则将被拒绝入境或禁止投放市场。 据《中国再生PET行业调研与发展战略报告(2025版)》介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再生塑料生产国,约占全球产能的45%,且食品级再生塑料的主要出口市场是欧美国家。因此,欧盟此次法规升级,这将对我国再生塑料、PET制品、餐具厨具等相关出口企业将产生直接影响。 一、法规更新要点 1、新增四种部分符合性声明。根据供应链不同环节,分别要求使用声明P(预处理塑料输入产品以及塑料输入餐品)、声明A(源自净化程序的再生塑料)、声明B(源自后处理后工序的再生塑料)和声明C(塑料成分在后续加工中成分不再改变)。食品经营者如通过标签提供回收含量和安全使用信息,可免于提供符合性声明。 2、强制使用电子注册系统。欧盟新技术、再生塑料处理企业、回收工艺、回收体系及净化处理设施等相关方须通过欧盟非公开电子注册系统登记,设施状态细化为“新注册”“已验证”“活跃”“非活跃”“暂停”“审核逾期”“停用”七种,系统自动管理状态变更及逾期删除。 3、进口自由流通增设文件要求。再生塑料产品包含CN编码归属39241000、39249000的餐厨具、含再生PET的多层片材等,在清关时必须提交相应符合性声明(P/A/B/C),并注明欧盟海关商品代码(CN编码)。 4、明确PET机械回收技术规格。其中非食品接触材料含量不得超过5%,杂质限量须满足m1/m0≤500ppm、m2/m0≤200ppm、m3/m0≤500ppm,测试方法须采用ISO 12418-2:2012附录A、其他等效或更高性能的方法。 5、强化记录保存与可追溯性。每批塑料须有唯一批次号,质量记录与合规文件至少保存5年。加工商和回收商均须建立记录储存库,确保全链条可追溯。 二、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 1、进口通关合规壁垒显著抬高,出口货物滞留与退运风险大幅上升。本次修订将合规声明列为欧盟海关放行的必要条件,针对PET再生料、餐具、厨具及多层材料等品类实行编码与文件联动查验。我国出口企业必须随货提供 Declaration P/A/B/C 四类合规声明,文件缺失或不规范将直接导致不予放行。当前我国多数中小出口企业尚未建立全链条追溯与标准化文件体系,新规实施后易出现清关延误、口岸滞留、退运返工等问题,影响交货履约,增加物流与仓储成本,严重削弱对欧出口的通关效率与市场竞争力。 2、全链条合规成本大幅上涨,企业盈利空间持续压缩。为满足注册、溯源、检测与存档要求,企业需新增电子注册、批次标识、过程记录、原料检测、边角料回用验证等刚性投入。检测环节新增ISO 12418-2 方法与预处理原料限值,显著推高批次检测费用;供应链需锁定合规原料并完善追溯,进一步抬升采购成本。整体合规成本攀升,企业盈利空间被持续挤压,经营稳定性受到明显冲击。 3、生产管理体系强制升级,中小产能退出风险持续加大。新规要求企业建立电子注册系统,对去污设施实施 7 类状态动态管理,并落实批次溯源、文件存档、供应商审核等全流程管控,生产与质量体系需全面升级。我国大量中小再生塑料及食品包装企业长期采用传统管理模式,缺乏设施注册、数字化追溯与合规文件建设能力,难以在过渡期内完成改造。随着新规落地,此类企业将因无法满足准入要求被迫退出欧盟市场,低端产能加速出清,中小企业生存压力急剧加大。 4、全球供应链竞争格局重塑,订单外流与市场份额承压。欧盟采购方将优先选择合规体系成熟、声明稳定可追溯的供应商。我国部分企业短期内难以完成合规改造,订单将流向欧盟本土、东南亚合规厂商及国内头部企业。欧盟持续收紧技术贸易壁垒,进一步加剧我国相关产品对欧出口压力。若行业整体合规推进滞后,将削弱我国食品接触再生塑料产业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地位,导致市场份额下滑、议价能力降低,长期竞争力受到制约。 三、对相关出口企业的建议 1、立即核查产品范围与客户状态。对照通报信息规定的CN代码及产品描述要求,确认出口产品是否落入适用范围,并明确所需声明类型(P/A/B/C);同时联系欧盟客户,核实其净化设施的注册状态是否为“新注册”“正在建立”或“活跃”,避免因客户状态异常导致产品无法合规流通。 2、尽快完成声明模板与电子注册准备。涉及回收商、净化设施运营的企业,应尽快申请欧盟电子注册系统账户,提交名称、地址、联系人、设施编号等信息;所有企业应根据自身在供应链中的角色,准备对应的声明A/B/C/P模板,完成内部签署流程。 3、建立健全批次记录与档案信息保存系统。对每批塑料赋予唯一编号,记录其来源、质量、加工阶段等信息,并至少保存5年。 4、中期内完成检测能力建设与员工培训。涉及PET回收料的企业,应委托具备ISO 17025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或自建检测能力,按照ISO 12418-2方法验证杂质限量;同时对合规、外贸、质量人员进行新规培训,确保正确填写和使用各类声明。 5、持续跟踪欧盟相关法规动态。企业内部安排专人跟踪欧盟BPR法规及TBT通报动态,密切关注欧盟是否将其他聚合物(HDPE、PP、PS等)纳入强制文件要求,提前做好技术储备和合规布局;主动联系当地标准化研究机构或TBT通报资讯机构,及时获取法规解读和应对指导,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贸易损失。 |